第212章 仗义每多屠狗辈_大汉永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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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2章 仗义每多屠狗辈

  第212章仗义每多屠狗辈

  “他想袭击我,被我杀了,他要钱可以跟我说呀,怎么能这样,我也不是有意的。”

  王莽脸上露出悲天悯人的心态,他杀人了,但说得坦然,没有传出去,两个仆人东木和夏日人处理的非常好。

  他是谁呀?曾经的大汉大司马,王家的掌舵人之一,大汉的新都侯,如今的新野(新都)都是他的封地呀。

  别说杀一个人了,就是杀十个人,问题都不大,这便是他的特权,不过他眼中充满泪水,神情肃穆,也说明了他的悲痛,仆人东木和夏日心中依然感慨:我们的老爷还是那么善良呀。

  仆人东木连忙说:“杀得好,他竟然敢对老爷动手,老爷不必伤心,这样的人罪大恶极啊,老爷是替天行道呀!”

  另一个仆人夏日接着说道:“是呀,老爷千万不要自责,这样的人死有余辜,他就是不安好心。”

  看似是两人的安慰起了作用,其实就是鳄鱼的眼泪,王莽擦干眼泪,随即说着,“罢了,还是好好安葬,希望他来世做个好人……”

  于是在‘王莽’的亲自监督下,被子裹着的王莽的尸体,被他们亲自运到城外,挖了一个坑给埋了,王莽还给他立了一座碑,是上面没有写字,然后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头。

  两个仆人接着感慨万千,这老爷当真是圣人啊,别人要杀他,他还给人家安葬磕头。

  他们也没有打开被子看里面是什么,一路走来,即使被子染了血,也没有人敢阻拦,新都猴侯三个字足以说明一切,随即就去衙门随便备了个案,这件事情就这么悄无声息的了结。

  一个人的生命如此渺小,在王莽这样的人面前,普通人只是地上的蝼蚁,他随便一脚就能踩死许多许多……

  只是没有人知道,那个蝼蚁其实才是正主。

  王莽就这么回到了家中,继续读书,看经典,然后把自己的钱财散给别人,多做好事,很是低调,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吃的也非常简朴,穿的也是,似乎跟以前的王莽没有上两样……

  夜晚,乌漆抹黑,的伴随着奇怪的鸟叫声,远方似乎有什么晃动,城外的荒草丛林当中,一个孤零零的无字石碑显得突兀,火把升起,有三个人在挖墓,挖王莽的墓。

  这三人是大汉新野附近有名的盗墓三人组,张大林、吴二狗、刘胖子。

  盗墓,是进入他人坟墓,作出不问自取的行为。这样的社会文化现象,自古就没停止过,在春秋时期“礼坏乐崩”的社会变化之后,厚葬之风兴起,于是盗墓行为益为盛行。

  “抇之必大富,世世乘车食肉”,这大概是盗墓者的真是状态,他们虽然被人不齿,但一旦盗取大墓,便是吃喝不愁了。

  “大哥?这明显才下葬呀,雇主要啥,就一个尸体?给这么多钱,我感觉不对呀。”

  吴二狗二十四五岁的样子,人比较瘦小,但眼神中带着机灵。

  “管他呢,说不定人家雇主跟这个人有仇,想要鞭尸呢,定金都给了40算大钱,够咱们吃一两年的了,这还只是定金呢,后面还有60大钱。”

  说话的是张大林,30岁出头,留着胡子,眼神冷峻,脸上有一道蜈蚣一样的伤疤,在左边,很是难看。

  老三刘胖子脸上带着笑容,“大哥说得对,二哥,继续挖吧,比起以前下大墓,咱们这一次好得多了,根本没有危险,不用怕什么机关,就挖个尸体,能挣大钱,这么好的事情,一辈子都遇不到几次了。”

  随即他笑了,眼神中充满了憧憬,“等存够钱,我就可以去王女闾找小翠赎身了。”

  他口中的王女闾是新野最出名的一个青楼,是姓王的贵族开设的,大概是王莽的亲戚,所以叫王女闾,小翠算是头牌了,但价格很贵,他一年就能去见一次,但他也心满意足了……

  青楼女子在华夏算是有很久历史了,最早的是巫娼,顾名思义,乃是巫师中独有。

  华夏最早的巫娼出现于商朝,由于商朝人高度迷信,频繁进行占卜,导致巫师地位非常高,且多为男性。当时的巫娼也备受尊重,被人们称为“神女”,经常出入巫师左右,接触的主要是当时的贵族和巫师。

  到了西周,周公制作礼乐,大家都要脸了,这巫娼的地位大幅下降。

  《周礼》有云:“司厉掌盗贼,其奴男子入罪隶,女子入舂槁”,证明当时的巫娼大多成为了奴隶,也就是最早的“官奴”和“官妓”的雏形。

  到了春秋时期,巫娼算是正式退出历史舞台,取而代之的是女闾。

  这一行业最早由齐国名相管仲开创,据说是为了增加税收,稳定社会,毕竟当时单身男子也不少,也可能是他个人喜好,在他的推动下,齐国出现了700名女闾。

  那些女闾所住的地方被称为“女闾”,即后来的青楼。除了齐国,越国也有国君大力提倡女闾。

  《越绝书》有记载:“独妇山者,勾践将伐吴,徙寡妇置山上,以为死士,未得专一也。后之说者,盖勾践所以游军士也。”

  到了战国时期,女闾之风愈演愈烈,每个诸侯国都有女闾行业,这些青楼女子们所在的女闾被称为“军市”,主要是供应军队……

  到了西汉时期,汉武帝更是设立营女闾,为将士提供特别帮助。营女闾属于官方组织了,她们没有人身自由,主要来源是犯罪者的妻女。

  在汉朝,男人一旦获罪,他们的妻女大都会流放到军营为营女闾。这些可怜的女人不仅要满足一个个臭脚大兵的需求,还要承担洗衣服和缝缝补补等家务工作,甚至还要担任护士。

  在汉朝将士的眼里,营中女闾的地位几乎等同于马桶,需要时拿来用用,不合适就丢弃……

  《汉书·李广苏建传》记载:“陵搏战攻之,干弩俱发,应弦而倒。虏还走上山,汉军追击,杀数千人。单于大惊,召左右地兵八万余骑攻陵。

  陵且战且引,南行数日,抵山谷中。连战,土卒中矢伤,三创者载辇,两创者将车,一创者持兵战。陵日:‘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,何也?军中岂有女子乎?’

  始军出时,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随军为卒妻妇,大匿车中。陵搜得,皆剑斩之。明日复战,斩首三千余级……”

  这深刻描述了李陵的厉害,也体现了战争的残酷,更有那些军中女闾的悲惨……

  自古兴亡百姓苦,战争百姓更苦,兴亡往往伴随战争。

  老大张大林有点恨铁不成钢,“老三,你能不能想点正事情,一天天就你的小翠,你和她有未来吗?你,盗墓贼,她,一个女闾,有未来吗?”

  “对呀,老三,她不喜欢你,咱们要做的就是努力赚钱,买更好的工具,招更多的人,一步步做大做强,咱们现在只是新野最强盗墓的,未来我们会是大汉最强的盗墓贼,盗墓贼怎么了?到时候把秦始皇陵给盗了,把那些达官贵族的墓给盗了……”

  “老大,二哥,你们不懂,我和小翠那个是真爱……”

  “……”

  张大林和吴二狗都不想再说什么,自己交的兄弟,含泪也只能这样了。

  “挖吧,挣钱才是王道。”

  他们没有过多久,就挖出了王莽的尸体,被被子裹着的。

  “大哥,竟然没有棺材。”

  “这荒郊野岭的,又不是啥有钱人,有被子就不错了,至少不是一张草席。”

  张大林说着,缓缓打开被子,露出了里面的尸体。

  “啊!”旁边的刘大胖忽然大叫起来。

  “啪嗒!”吴二狗的火把都掉落再地上,“一惊一乍的,咱们兄弟三人走南闯北的,啥没有见过,以后别说是我兄弟,我丢不起这人。”

  他捡起掉落的火把,手似乎在发抖,但他双手握住火把,显得镇定了许多,只是他颤抖的脚出卖了自己。

  “大哥,你腿好像在抖。”

  “放屁,我这是冷的。”

  “包起来,带走。”

  大概场面有些不忍直视,他立马让两兄弟包起来,扛着走了。

  “大哥,你说这多大的仇恨呀,要把皮都给拔下来?”

  “我哪里知道,咱们收钱就对了。“

  三人于是抬着王莽的尸体走了,走了小半夜,来到一个偏僻的道观之中,敲开了房门。

  那是一个20岁上下的男子,穿着道袍,三千青丝,如同瀑布,长得很吸引人,吸引人犯罪那种,可他眼神中透着别样的光,似乎能看透世间的一切。

  “雇主,尸体我给你带过来了,可以付另一半的钱了吧?”

  张大林一来就开门见山,放下了那被被子裹着的尸体。

  三对一,而且他们是杀过人的,优势在我,这是张大林的想法。

  年轻男子搬出一个箱子打开,里面都钱,“随便拿,这些都是你们的了。”

  刘大林三人眼神相对,似乎有一丝冷意闪过,但早已被眼前的男孩子看破,他似笑非笑的说道:“怎么,还想杀了我?以为我还有多的钱,你们可以搜搜,随便搜遍,但凡能多搜出一分钱,全是你们的。”

  大概被看破心事了,张大林讪讪地笑了笑,连忙摆手,“没有没有。”

  他们三人放拿着钱,准备走,不过后面的男子叫住了他们,这一句:“等等!”就让张大林感觉到了杀气,感觉自己像是被猛兽盯上了。

  “老二,老三,快走!”

  他刚刚喊出这句话的时候,噗嗤一声,一支箭直接射进他的胸膛了,面前的男子从道袍下拿出弓弩了。

  “怎么会有弓弩?”

  张大林感觉自己的生命在一点点的消失,血液在往外喷涌。

  “大哥!”

  老二吴二狗和老三刘胖子都拔出了腰间的短剑,想往里冲,救出自己大哥,可是看着张大林毅然决然的眼神,他们多年的默契,似乎什么都明白了。

  “走!”

  两人都不是傻子,知道这手中的短剑是比不过弓弩的,拼了命的往外跑。

  “咻!”

  又是一声弓箭发射的声音,弓箭笔直朝着老三刘胖子发射而去,但吴二狗却扑在他身前,为他挡住了这致命的一箭。

  “二哥!”

  刘胖子抱着为自己当箭的二哥,眼眶通红了,都差点流下血泪,似乎在这一刻,他好像感觉死亡一定不可怕,比死亡更可怕的是看着两个兄长在自己面前死去。

  “老三,走吧,你是我们最年轻的,记得为我们报仇,不要相信那小翠,她会骗你,但我们永远不会,走呀。”

  吴二狗说着,推了一把刘胖子,直接把他推出去一丈远,摔倒在地,随即自己转身,用尽全身的力气把短剑扔向了在屋内的道士,被道士轻松躲过去了,然后踉踉跄跄冲过去,想要把屋门给关上,但在离门还有一丈的地方,就倒下了……

  刘胖子也是果决,一个驴打滚,躲开一箭,随即趁着道士装箭的时候,不遗余力的跑了,别看他长得胖,跑起来当真是相当的灵活,没有多久就消失在房间内年轻道士的视野当中了。

  年轻道士看着消失的刘胖子喃喃自语,“走吧走吧,都是你的命,他们用自己的命换你的命,天意如此……”

  他的眼神闪过一丝微弱的感动,盗墓贼之间是很难产生感情的,一般盗墓的都是亲生父子或亲兄弟。

  因为很多人往往是得到钱财,就会把墓里的人害死,不会让他分自己的钱财,正所谓:“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。”

  他们能去盗墓,必然是心狠手辣的,可就是这样的人,却为了一个另外的两人。愿意为他们逃跑,花生命争取时间,甚至为别人挡箭,那是他多年都未曾见过的最真挚、最炽热的感情。

  “仗义每多屠狗辈,负心多是读书人。”

  年轻道士随即扛起锄头,挖了一个坑,将院子中死亡的两人埋葬了,随即抱着王莽的尸体裹着被子,向着远方走去,而这远方的目的地赫然是秦始皇陵……

  “呼……呼……”

  而这一边,逃脱的刘胖子,跑了半夜,喘着气,及时很累,但他似乎有用不完的力气,他跑到三兄弟藏钱的地方,那是一颗椿树,他们三人种下的。

  椿树被尊称为百木之祖,有着美好长久的寓意,生命力顽强,能够长寿,因此被人们视为长久美好的象征。

  他挖出了所有的钱财,然后在黑市中花大价钱,买了弓弩,整装待发,气势汹汹的向着当时的破烂道观赶过去。

  可等他赶到的时候,早已啥都没有了,只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土堆,他辨认痕迹,大概是冥冥中的感应,他确信那是自己大哥二哥埋葬的地方。

  他发疯一般,奋力的刨着,刨得手都出血了,终于找到了自己大哥和二哥的尸体,抱着两人的尸体失声痛哭,哭得撕心裂肺……

  回忆往昔,他们三人都是孤儿,经历过太多的冷酷,好几次差点被饿死,最终选择盗墓,因为够心狠手了,在新野一代也算是混得不错,至少能吃饱饭了……

  “老大,老二,我发誓,一定会让他血债血偿,九族尽灭!”

  从这一刻起,相信爱情的他似乎变得了成熟了,他买了最好的棺材,好好安葬他们。

  然后,回到了新野,看向了那个曾经朝思暮想的地方——王女闾,似乎能够看透所有的窗户,看见里面的人,听着里面传来男女的调笑声,他的心异常平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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